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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星动态 | 我所律师进行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9-07-30
[摘要] 中星动态 | 我所律师进行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交流学习

中星动态 | 我所律师进行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交流学习

 

2017年11月24日上午四川中星律师事务所月度交流学习座谈会在成都市金牛区兴科中路西物之芯会议室内举行。本次学习交流内容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的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四川中星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孝忠,副主任苟建生,专家顾问银华东及本所王伟森、刘驰、鄢欣伟、安莎、王黎明等律师参与了本次学习交流会.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生产经营领域的不断扩大,物质文化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就迫切的需要使用更多的房屋,对房屋的要求也会提高很多,从而使建筑活动的范围日趋广泛并显得更为重要。

 

近几年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越来越多。但是审理此类案件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法院审理此类案件,这么多年在一些问题上,掌握的尺度不一致,需要来平衡、统一执法的尺度。二是建筑行业在近几年的市场并不规范,需要法院通过司法手段作为滞后处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一个机构,通过审判的方式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配合建筑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国家法律法规,通过审判渠道来规范建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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