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星动态 | 我所律师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的审理指南(试行)》进行交流学习
2019-07-30
[摘要]
2017年12月25日上午交流学习座谈会在中星律所会议室举行。本次学习由王伟森律师主讲,内容是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26日最新印发的
2017年12月25日上午交流学习座谈会在中星律所会议室举行。本次学习由王伟森律师主讲,内容是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26日最新印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的审理指南(试行)》。四川中星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孝忠,副主任苟建生,专家顾问银华东及本所王昊、王伟森、刘驰、贺秦书、苏玉胜、鄢欣伟、黄丽江等律师参与了本次交流会。
《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的审理指南(试行)》是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为统一全市法院裁判尺度,依法妥善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法院实际,而制定的 审理指南。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繁荣,房价的大幅上涨,人们对商品房的需求越来越大,房屋交易量大大提升。导致房屋买卖过程中发生的矛盾和纠纷日益增多。在现实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主要集中在商品房预售领域,其中以房屋面积差异、逾期付款或交楼、房屋质量或权利瑕疵、逾期办理房地产权证等纠纷类型最为常见,这与商品房预售合同销售的是尚未建成的商品房,不可预知的因素较多有很大的关系。
往往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 呈大幅上升趋势。
- 涉诉人数多、群体性诉讼比重大。
- 案件审理难度大,审理周期长。
- 存在隐患,易引发上访案件。
- 双方对利益的无序追逐。
- 连锁反应易导致群体性诉讼。
- 利益纠纷细化产生多种诉求。
- 建设遗留问题成为重大隐患。
- 多种原因导致案件审理周期延长。
在学习结束后,各位律师结合实际办理过的案件提出了一些问题进行讨论。包括业主未收房是否需要缴纳物管费?商品房涨价差额损失能不能得到支持?等。